全省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第19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即将发布实施。为做好我省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备案管理工作,规范传统中药制剂的备案,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拟于2018年6月22日举办专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平台使用指南。
(二)《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解读。
二、参加人员
全省各医疗机构药剂科、制剂室负责人各1~2名。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8:30-12:00。8:25前在11楼多功能厅进行报到。
培训地点:翰林天悦大酒店(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6号)。
四、其它事项
(一)各医疗机构参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翰林天悦大酒店联系电话:0451-83109999,0451-83109858。
干部学校联系电话:0451-84822499
联系人:吴晨光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