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
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
为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联发的《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我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促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黑卫医规发〔2020〕14号)、《全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任务分工方案》(黑卫医函〔2024〕63号)等。
二、目标任务
方案共3个部分,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急诊救治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部署安排。
(一)总体目标。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救护车的配备、指挥调度平台建设、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急诊救治能力提升五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措施。一是从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加强急救车辆和装备配置、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和指挥系统建设四个方面提升院前急救能力;二是从规范急诊科设置与运行、加强急诊队伍建设、细化急诊科管理、优化急诊救治流程四个方面提升急诊救治能力。
(三)组织保障。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强化督导考核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对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任务分工。
四、执行标准
遵循“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科学规划、全面提升;建强队伍、持续发展;软硬结合、注重内涵”的工作原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协调各相关单位衔接工作,推动指导全市提升急诊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本单位职责,推进急诊急救服务体系建设。
五、关键词诠释
院前医疗急救:指由急救中心(站)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六、惠民利民举措
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承担群众日常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保障等职责,事关民生福祉与城市安全,贯彻落实提升急诊急救各项工作任务及指标,建立健全急诊急救体系,能够为急危重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急诊急救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