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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 政法委 中共北京市委网信办 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转发国家 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 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市医管中心,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各三级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1〕2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变化、其他省市伤医事件频发的形势下,更不能有丝毫放松和麻痹。各单位要充分认清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务人员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要将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纳入本系统、本行业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领读、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对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以及各办医主体、各医院、医务人员、公安干警、法官、检察官等相关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准确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实质。

坚持把贯彻《指导意见》与落实《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紧密结合起来,与防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履行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指导责任、属地党委政府监管责任、医院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平安医院建设协调机制统筹作用,坚持协调联动、有序推进,精准施策、高效处置,加强医院安防能力建设,严密防范、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水平。

二、严格落实安防措施

(一)完善制度机制。以《指导意见》为依据,对照其中明确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规定》已明确的内容,重点推动有力有序有效落实;《规定》未明确的内容,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完善相应措施办法,与《指导意见》和《规定》一起,构筑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制度体系。

(二)狠抓任务落实。着眼巩固《规定》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对照《指导意见》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深入排查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严格落实各项安防措施。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安防能力;各医院要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定》要求,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安保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足额配备安保人员;完善涉医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落实医地协同排查重点纠纷制度,及时、果断、有效处置涉医违法案件;深化医警联动,将医院安保工作体系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起来,加大对医院及周边地区的巡逻管控力度,以及对涉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防止和避免暴力伤医事件发生;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指导意见》和《规定》的宣传解读,强化科学就医引导,提高全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三)深化协调联动。把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纳入地区平安建设工作全局,依托北京市维护医疗秩序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平安医院建设机制,由卫生部门牵头,加强党委政法委、公安、司法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信息共享,协同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在京医疗机构与属地协同配合 共同维护医疗机构安全稳定的若干措施》(首医委发〔2020〕1号)要求,完善院地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安全基础建设,加强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医警联动,快速稳妥处置各类涉医安全突出情况,维护医疗机构安全稳定。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医地协同机制,强化对属地各级各类医院监督指导责任,以《指导意见》和《规定》为依据,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结合整改市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坚决将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各单位要将本单位落实《指导意见》情况纳入本系统、本行业绩效考评、年度考核范围,平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有关单位明察暗访,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依据党规法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

中共北京市委网信办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安全保卫处曲士博,83979670;

市委政法委重点整治处刘晓磊,55563101;

市委网信办应急科邢昊,67196604;

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温小洁,85268213;

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尹航,58762674;

市公安局内保局王亚林,58724312;

市司法局调解工作处柴婷婷,55579045;

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林文慧,8397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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