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0〕1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力量学术优势,促进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科学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我委决定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专家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国家制订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建议;对全国感染防控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对全国感染防控现状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建立感染防控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进行调查和技术指导;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自发布之日起任期3年。
联系人:刘春平、陈金榆
联系电话:010-88385852
传 真:010-88385775
电子邮箱:NCMTA@nhei.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12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