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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19 信息来源:查看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直接关系医疗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已进入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在出现质量安全风险相关情形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开展相应评估。为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评估工作,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我委在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评估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旨在规范评估流程,推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文件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明确了已进入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对其进行评估的触发条件、组织实施、主要内容、结论应用等。一是评估触发条件,明确已进入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出现质量安全风险等相关情形时,启动临床应用情况评估;二是评估组织实施,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承担评估组织工作,并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主动监测,相关国家级质控中心、国家医学中心、行业学协会等提供技术支持;三是评估主要内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技术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伦理风险等开展充分论证,形成评估结论和临床应用管理建议;四是评估结论应用,明确根据评估结论,对相关技术的临床应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同时,《工作规程》明确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属地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实现风险早识别、早干预。

    三、抓好文件落实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要做好《工作规程》的落实,突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全流程、常态化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不断提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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