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规范我省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流程,做好我省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权益,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有效,我们研究起草了《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6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wstwly@163.com
2.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35号12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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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