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市医保局召开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修订研讨会。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志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局相关处室(中心)负责人,各区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就管理办法及评估细则深入进行了交流讨论,并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修订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部门决策部署,完善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把握关键环节,推动办法修订更加完善。要针对本次修订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充分讨论,既维护上级精神又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政策,规范经办标准。根据修改意见,加快完成对办法的修订工作,确保合法合规。三是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做到分工不分家,积极引导各定点医药机构合理布局、良性发展,努力打造“资源配置合理、就医便捷有序、机构健康发展、基金安全高效”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