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和《吉安市药品零售许可管理规定》的内容,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6-8293975 传真:0796-8293975 E-mail: jafda45@sina.com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 邮政编码:343000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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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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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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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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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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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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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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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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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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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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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永丰东方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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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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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华发(药学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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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秋莲(执业中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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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锋(药学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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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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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仅限精制包装单味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不含冷藏药品)、其他生物制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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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恩江北路(丰苑大厦1号、3号商铺)(原为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跃进路(旺中旺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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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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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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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