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万参和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因已终止经营药品并关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7条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6条和第30条之规定,我局依法给予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自公告注销之日起,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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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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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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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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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万参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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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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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DA79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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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500号安鑫雅庭小区3号楼116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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