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推动作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医保规〔2024〕5号)要求,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伊春市基本医疗保险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9日,征求意见期间如有意见请拨打电话0458-6167310或将意见反馈至ycsybjyyfwglk@163.com。
伊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