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曹妃甸店依法主动提出注销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曹妃甸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规定,同意注销。现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于公告。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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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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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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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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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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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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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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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曹妃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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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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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0230MA08Y4NR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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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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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