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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卫办基层函〔2018〕562号文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8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卫生计生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56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高度重视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按照自愿和应签尽签原则,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规范做好慢病贫困人口履约服务。各地依据扶贫部门提供的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为贫困人口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开展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按照《工作方案》和我委《关于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18〕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慢病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分类分层做好慢病患者履约服务。要加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扶贫政策培训,帮助和引导贫困人口更好地知晓和利用相关政策,做好与签约服务政策的结合。

三、强化签约服务数据管理。各地要加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据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报送,实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省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月报表中贫困人口签约服务数据相衔接。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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