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同意,我委依法对该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依据被注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及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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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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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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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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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许可
证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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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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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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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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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三峡大学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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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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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湖堤街4号,宜昌市西陵区二马路1号,宜昌市西陵区福绥路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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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807542050311A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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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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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合并,主动申请注销医疗机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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