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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5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在前一阶段对口支援工作基础上,2022-2025年继续在全区组织开展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现将《广西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建议和工作情况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覃杰,0771-2803623;

    自治区中医药局医政处:郭小波,0771-2845082。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广西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方案

(2022-2025年)

为切实提高我区县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以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满足县域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健康广西的总体要求,以满足县域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推动县级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补齐县级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持续推动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有效落实县级医院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4年时间,建强一批临床专科、带出一批骨干人才、填补一批技术空白、完善一批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距,让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专科能力建设。支援医院要根据受授医院情况,以及县域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帮助受援医院提升外转率高、就医需求大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病的诊疗能力,补齐专科能力短板。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中心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落实诊疗规范。重点提升受援医院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专科疾病防治能力。受援医院为中医医院的,要帮助其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培养高质量人才队伍。受援医院要选派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相关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定期选派医护人员到支援医院进修学习,加强紧缺专业和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构建人才梯队。支援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要招收受援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同时,支援医院要通过学术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及充分利用远程平台对受援医院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受援医院医务人员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每年至少为受援医院培养3名临床骨干医师或医技人员。

(三)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支援医院通过人才、技术下沉,帮助受援医院结合实际需求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填补技术和业务空白。以患者需求为中心,大力推广临床适宜技术的应用,突破薄弱环节,补齐医疗技术短板,不断充实医疗服务内容和项目。每年至少帮助受援医院开展1项新技术或新业务。

(四)提升医院科学管理水平。支援医院要帮助受援医院加强资源配置并优化流程,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优化管理架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绩效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提高受援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可采取托管、组建医疗联合体等方式,由派驻人员担任受援县级医院副院长、科室主任,建立紧密的上下联动机制。

(五)丰富对口支援形式。

对口支援主要采取“组团式”的支援方式,三级医院每次向县级医院派驻至少5名医院管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每人连续驻点支援不少于6个月。双方医院要加强人员统筹安排,保证受援医院全年均有派驻人员驻点帮扶。多家三级医院共同支援一家受援医院的,由受援医院会同各支援医院共同协商、统筹规划,做好具体工作安排。“十四五”时期对口支援关系原则上保持不变(见附件1),具体工作可结合国家“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工作等一并推进。支援医院及其派驻人员日常工作中应当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查房、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等,拓展远程医疗服务内涵,并通过专家坐诊、义诊、巡诊等方式,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是履行公立医院社会责任和体现公益性的重要内容,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和各医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把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作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现对口支援目标。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作。

1.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协调、指导相关受援医院、支援医院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模板见附件2),并明确总体目标、年度任务等。医院之间可在协议模板基础上,细化帮扶目标、时间节点、任务内容、责任科室、具体项目技术等,补充签订具体协议。

2.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按照签订的帮扶协议,认真落实各项帮扶工作任务。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要监督指导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落实工作任务,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见附件3、附件4),每年开展成效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分别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中医药局(报告模板详见附件5)。

3.各支援医院在本次协议签订前已按本方案对口支援关系派驻帮扶的,纳入本年度工作统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中医药局将适时对各地对口支援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

(三)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

支援医院要保证派出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补贴。对支援工作优秀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受援医院要为派驻帮扶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挖掘、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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