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长庆油田社保中心,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省医保局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更好赋能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5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医保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医保数据工作组“亮家底”作用,构建医保共享共治良好改革氛围,现就做好医保数据赋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医保统筹区要高度重视医保数据赋能医疗机构工作,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更好赋能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和完善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本统筹区数据工作组的人员构成和工作职责。
二、各医保统筹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甘肃省医保数据工作组数据底稿》(附件2),并按照《甘肃省医保数据工作组数据底稿》中建议公开频次按月、按季度、按半年/年面向统筹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亮家底”。省医保局将于2025年3月起,每月20日向各医保统筹区汇总下发《甘肃省医保数据工作组数据底稿》指标统计数据。
三、各医保统筹区务必于2025年3月31日前组织数据沟通会,向统筹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公布1次数据,面对面沟通数据分析结果,并按频次要求每月底前做好“亮家底”工作。省医保局将进一步优化DRG/DIP子系统功能,完善查询统计功能,建设医保数据专区,加强对各医保统筹区的数据支撑,及时为各医保统筹区提供数据服务。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