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
为指导我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县(市、区)科学制定统筹补偿方案,规范新农合制度运行,按照国家新农合提高筹资标准的要求,2013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位参合农村居民340元。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在对2012年全省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北省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省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新农合统筹补偿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保证新农合制度规范、平稳、健康运行。
河北省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