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完善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1〕18号)要求,组织部分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谈判,最终确定《郑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属地及等级与医保支付标准对应关系一览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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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