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卫办发〔2018〕7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第一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公示。
监督电话(医政医管科):38195371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 2023年第一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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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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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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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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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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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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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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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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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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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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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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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xb20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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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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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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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未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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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仅限于开展甲状腺良性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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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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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xb20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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