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各省直医疗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推广2015-2017年改善医疗服务有效做法,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医发﹝2017﹞73号),我委制定了《辽宁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市要继续加强对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和深化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根据本辖区医疗服务实际情况,细化本实施方案。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不断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的具体措施,使改善医疗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内容不断深入、质量不断提升,成效更加显著,惠及更多患者。特别要加大对辖区内省直医疗机构、市级中心医院、县级人民医院的指导、督导、考核力度,确保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持续深化医改,做好政策保障。各市卫生计生委要将改善医疗服务与深化医改同部署、同推进,坚持改革、改善两手抓。要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创造条件。要将行动计划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固化为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保障效果可持续。加快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使医务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状态投身改善医疗服务工作。
三、以“优质服务杯”为延伸,深化改善医疗服务内涵。“优质服务杯”创建活动是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提升职业素养 树立行业新风”主题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市、各单位要切实检验“优质服务杯”活动成效,加强对活动的督导考核,将凝聚和传递卫生计生行业正能量,深入开展医务人员岗位大练兵,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制度落实等要求落到实处。
四、开展督导评估,狠抓行动落实。2018年6月,省卫生计生委将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暨优质服务杯”创建工作实地督导评估,切实检验各市各医疗机构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对工作突出的市及示范医院、示范岗位、示范个人等先进典型进行给予表彰。各市卫生计生委请于2018年5月前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暨优质服务杯创建”工作自查,重点检查2015—2017年改善医疗服务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辖区内医疗机构“优质服务杯”创建情况,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省卫生计生委。
医政医管处联系人:杨硕硕
联系电话:024-23395613
电子邮件:lnwsyz@126.com
中医医疗服务处联系人:海晶美
联系电话:024-23391315
电子邮件:lnzhongyiju@163.com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