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以下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17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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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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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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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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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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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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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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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DA531b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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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0103MA3MPKRT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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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圆心邻客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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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由济南邻客大药房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圆心邻客药房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419-1号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街道西工商河路13号重汽翡翠郡22号楼4-105;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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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DA531b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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