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名称:
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肿瘤医院)
申请许可事项:
医疗机构设置批准
行政许可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
同意其设置医疗机构;设置人: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肿瘤医院);医疗机构名称: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级别与类别:三级综合医院;选址: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湖心北路107-1号、华中东路与潜江路交叉口西北角;所有制形式:全民;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床位(牙椅)数:523张(7张);服务对象:社会;诊疗科目:不少于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科目;设置批准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