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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信息来源:查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药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部署,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局全系统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规范程序,着力深化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在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的同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公开程序。重要信息由省药监局分管领导审定签发,涉及系统性、全局性的重大信息由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后,由专人负责统一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2024年省药监局以“药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广泛传递安全用药用械用妆信息,省本级共印发宣传折页150000份,海报15000份,X型展架20个,宣传手册500本,彩单15000份。全省上下共开展“五进”活动926次,法律知识竞赛16次,座谈会50次,讲座72次,实验室开放日活动17次,播放滚动电子屏幕504块,受众人数达100万余人次。

    (二)保障权利,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严格遵循受理、办理和答复的相关程序,规范文书格式,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2024年,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工作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办结率100%,有效保障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

    (三)形式丰富,着力加强平台建设。做好省药监局官方网站内容发布、安全检查等日常维护等工作,2024年新开设党纪学习教育、药品防汛“六坚决两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周三个专栏,通过“一图读懂”的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不断提升官方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每月发布“科技动态系列”文章,分享最前沿学术成果,更好地服务公众。2024年,通过“龙江药监”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各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400余条,订阅数2.4万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在省药监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84条,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1916条,信息公开目录66条。公开行政处罚38条,行政许可数2095条。强化规范性文件公开,本年度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17件,废止14件,确保现行文件有效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14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93.89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省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有待加强、运用技术手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效能不足等问题。

    2025年,省药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与培训力度,注重对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等实质性解读,使政策解读更富及时性、专业性、针对性,丰富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内容,切实提升药品监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省药监局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本年度报告可在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mpa.hlj.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6号;邮编:150001;电话:0451-8831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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