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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我省将对部分国谈药品实行门诊统筹单列支付
发布时间:2025/04/08 信息来源:查看

    5月1日起,海南将对部分适合在门诊治疗使用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实行门诊统筹单列支付,进一步提升国谈药品可及性,更好满足参保患者合理用药需求。这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的。

    其中,适用对象为参加海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诊断需要使用国谈药品且符合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药品范围为“双通道”药品中适用病种未纳入海南省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但适合在普通门诊治疗使用,疗程费用较高的国谈药品(含竞价药品、转为常规药品的国谈药品)。

    根据要求,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国谈药品(按海南省乙类药品管理,个人需先行自付10%)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按住院报销比例单列结算,不占用门诊统筹额度,直接计入个人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符合大病保险支付政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政策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继续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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