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卫中管〔2022〕15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收治场所,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现行中医诊疗方案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春季上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特点和感染奥密克戎变异株儿童大多表现为无症状、轻型或普通型等具体情况,特制定《上海市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实施方案(2022春季版)》,以期提高本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儿童中医药防治成效。
各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收治场所和各级中医医院按照本方案在开展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中,应注重收集数据,定期总结和评估防治效果,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我委。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