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7号),经我局组织对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认为符合增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范围的许可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5日止,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21017、8815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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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特殊药品经营许可审查公示202111.doc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