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实行太原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承诺准入工作的通知》(并医险中心字[2019]196号)的规定,对申请太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申请单位,通过资料评估,对资料符合规定的下列7所医疗机构6家零售药店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的医疗机构:
1、太原天合口腔门诊管理有限公司万柏林晋祠路门诊部
2、太原市万柏林李保强诊所
3、太原艾美菲恩口腔门诊
4、太原市迎泽区黑土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太原市杏花岭区大东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太原市迎泽区王家峰社区卫生服务站
7、太原市杏花岭区关焕英口腔诊所
公示的零售药店机构:
1、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太原十二院城店
2、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太原万科蓝山二号店
3、山西九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民北街店
4、阳曲县久远益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5、阳曲县福润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6、山西敬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社店
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的医药机构有异议的,以实名方式向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计科反映。
通信地址:太原为民服务中心三楼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计科。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ybzx.taiyuan.gov.cn)
特此公示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二0二0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