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会同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商医保办〔2026〕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通知》,2026年4月20日起执行。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取消现行“131碘一甲亢治疗”“荧光检查”“听性脑干反应”“变应原皮内试验”等632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放疗模拟定位”“盆腔检查”“耳内镜检查费”“变应原皮肤试验费”等316个价格项目,并制定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二是规范整合后,提高了项目兼容性,有助于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高度重视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衔接。
(二)稳妥推进落实。要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以及政策宣传、跟踪监测等落地执行工作。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规范服务收费。要求各县(市、区)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