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合理体现劳务价值,近日,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首轮调价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执行对象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
二、《通知》主要内容为调整23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价格调减10项,价格调增229项。
三、《通知》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主体责任,主动向患者做好沟通解释,并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和价格信息公示等工作。
四、《通知》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各县(区)医保局和各医疗机构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反映。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