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青少年近视防治角膜接触镜(含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眼视光医疗器械等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辖区内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治理,严厉措施打击非法经营彩色装饰性隐形眼镜行为。
一是严打无证经营。结合药品安全“清源”行动,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与有关部门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以辖区内眼镜商城、夜市、学校周边饰品店铺、小商品批发市场、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定期巡查,针对游商小贩无证经营彩色装饰性隐形眼镜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
二是严控网络销售。充分利用市局线上线下一体化网络检测中心,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比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销售平台与智慧监管系统数据,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展示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超范围经营、未经备案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等违法行为。
三是扎实开展全覆盖检查。根据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经营企业特点,重点从产品资质、质量追溯两方面开展检查。核实企业经营的产品及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制度,记录事项是否真实完整,相关信息是否能够追溯。
四是落实监管常态化机制。落实监管科室和基层监管所对辖区隐形眼镜店常态化科所联合检查机制,除产品资质和质量追溯情况外,对企业计量器具是否存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情况以及企业出具的配镜单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要求等一并开展检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隐形眼镜经营企业35家次,责令改正13家,立案查处1家,罚款5000元,企业主动注销3家,依法公示取消备案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