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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医保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医保基金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5/04/11 信息来源:查看

    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医保卡违规套现”“回流药非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区医保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医院周边重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突击检查。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药店医保结算规范性、药品购销存管理、处方审核执行以及宣传警示标识等方面。检查组现场调取医保结算数据50余条,抽查药品购销记录30份,对2家药店存在处方登记不全、药品溯源信息不清晰等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

    同时,区医保局向辖区定点零售药店提出“三严格、三严禁”工作要求:

    1.严格实名制购药管理。购药人需持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非持卡人购药的须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2.严格处方药审核流程。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或纸质处方销售,处方留存备查时间不少于2年;严禁通过“分解处方”“补录处方”等方式规避监管。

    3.严格药品溯源管理。建立完整的药品“进、销、存”电子台账,确保医保结算数据与实物库存实时匹配;对采购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的药品,一律不得上架销售。

    4.严禁诱导或协助医保卡套现。不得以“返现”“赠礼品”等形式诱导参保人刷卡套取医保基金;发现疑似“药贩子”兜售回流药,须立即向医保、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5.严禁参与“回流药”非法交易。不得回收参保人已结算药品,不得通过“空刷”“虚开”等方式协助倒卖医保药品;对购销异常药品(如慢性病用药大量集中采购)主动开展自查并报备。

    6.严禁虚假宣传欺诈骗保。店内显著位置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及举报电话010-89360554;不得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渠道发布“医保提现”“药品回收”等违法违规信息。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管,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部门联动,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借助智慧监管和大数据筛查,提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打击能力,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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