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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5/05/30 信息来源:查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器官移植手术、临床量表评估、部分中医服务(灸法、拔罐、推拿、外治、针法类)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经专家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拟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通知涉及项目整合及医保支付政策分别于2024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共30日)、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4月2日(共30日)在省医保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省卫健委、各地市医保局、省属公立医院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整合项目

    规范我省器官移植手术、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外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设立“心脏移植”“供小肠切除术”“临床量表评估(自评)”“临床量表评估(他评)”“直接灸”“中医拔罐”“头面部疾病推拿”“中药贴敷”“常规针法”“特殊针具针法”“特殊穴位(部位)针法”等60个价格项目,确定我省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停用精神科A/B类量表测查、穴位贴敷治疗、中药熏洗治疗、馋针、锋钩针等19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明确医保支付范围。

    组织专家讨论,总体上按“平移原项目支付政策+新设项目暂不纳保”的原则确定项目支付类型。将49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肾脏移植术、中药贴敷等47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中医熏洗、特殊针具针法2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心脏移植术、中医锐性清疮等11个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三)确定项目价格、技术等级价差。

    按照项目对应关系,以全省现行项目执行价格水平为基础,综合考虑整合前后项目的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要素,对整合后项目提出价格建议。一是对于整合后一对多的项目,平移原价格;二是对于计价单位不一致的,换算后再衔接原有价格;三是无整合前对应项目的,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给出价格建议。为支持中医药创新传承发展提高部分传统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医针法类部分项目对接立项指南落实技术等级差价,副主任医师可上浮不超过20%,主任医师上浮不超过30%。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衔接。

    (2)稳妥推进落实。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本地区的项目价格,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加强对医疗机构项目对应、费用结算的指导。

    (3)规范服务收费。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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