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5年5月12日受理四川百草堂龙人药业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5年5月21日起对拟四川百草堂龙人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百草堂龙人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20160130;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拥军路一段159号附1号;法定代表人:张显;企业负责人:张显;质量负责人:周明强;生产负责人:张兴平;质量受权人:周明强;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拥军路一段159号附1号:颗粒剂,硬胶囊剂(含中药提取)]。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