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改发重磅文件,公立医院将迎来大变
3月16日,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整体看这次改革方案最大的几个特点是:第一,北京地区多头管理公立医院的格局会逐渐结束,行政区域内所有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院均纳入改革范围。第二,薪酬制度改革逐渐明朗,推行院长年薪制度。第三,编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调整编制背后的利益格局。第四,北京希望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的首都医疗管理体系,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落实管办分开,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总体上看,这次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清晰而系统,接下来,我们逐一来看方案的亮点。
“医药分开”全市推广,结束九龙治水的局面
北京已经在友谊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积累了医药分开改革经验。2016年,全市所有医院将推行医药分开,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
2016年,北京将出台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的运行新机制:“其中,市属医院、区属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院医药分开工作,由各医院上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军队、武警部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举办的医院,由各举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改革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总药师制度,开展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和处方点评”。
不过,在管理体制、财政投入、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方面,国家部委、军队、武警部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京举办的医院将参照市属医院和区属医院(这意味着,并不强制执行),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要求,由其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细则并保障政策落实。
在推进医药分开的同时,北京将改革过去按人头、床位补贴的财政补偿公立医院的方式。方案提出:“各医院举办主体要建立新型财政补偿机制,强化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深化管办分开改革,建立完善全行业管理机制
在管办分开方面,北京将强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的职能,完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委员会”(首医委)的统筹协调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属地协调、区域联动,建立完善全行业管理机制。
首医委其中一个重要的工作是,在改革中和国家部委、军队、武警部队等单位的沟通。
另外,北京也计划“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对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的管理权责,明确医院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的办医职责,理清医院管理部门与所办医院间的权责关系。加强对医院的规范管理,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探索中央在京医院共建共管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在规划准入、用地保障、建设审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取消院长行政级别
北京已经在友谊、朝阳初步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2016年,北京将重点完善友谊和朝阳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2017年,着力在北京儿童医院、清华长庚医院等医院探索多种法人治理模式。
北京计划,“完善法人治理试点医院的理事会制度、院长负责制和监事会制度,规范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进一步落实试点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鼓励资产多元、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通过多种形式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医院院长和副院长由理事会按规定聘任或解聘,并探索实行公开竞聘。推进职业化建设,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考核结果作为院长工作评价、薪酬确定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探索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推院长年薪制,不和收入挂钩
根据方案,“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和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探索实行工作人员额度管理。同步调整与编制管理相关的财政经费、养老保险、户籍管理、出国交流、住房补贴等政策,推进医务人员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薪酬改革方面,在工资总额下,对关键岗位、知名专家等可以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收入分配方式。
实施院长年薪制,“2016年,制定北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年中和年底综合考评工作机制;在国家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框架下,制定市属、区属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办法,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规范管理,严肃收入分配纪律;在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开展医院负责人年薪制试点,年薪由公共财政予以保障,与医院收入水平脱钩。2017年,逐步扩大医院负责人年薪制试点”。
政府办医承担什么具体职责?北京给了答案
根据方案,“落实政府在公立医院规划布局、功能定位、目标任务、选配班子等方面的领导责任,在公立医院编制、财政投入、价格、薪酬、基本建设、设备设施购置和维护、重点专科发展、公共卫生投入、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建立健全符合公益性的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保障责任,在公立医院人、财、物等重大决策、对外投资合作、成本费用控制、促进效率和公益性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在促进医院和医务人员合法合规执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安全等方面的监督责任”。
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公立医院特需价格
医疗价格改革是北京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点,政府将逐步缩小定价范围,放开特需医疗服务。
根据方案,“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改革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2016至2017年,积极稳妥推进院前急救、中医、综合、病理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探索分类管理,改革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方式,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或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交由市场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推行阳光采购,鼓励使用国产耗材
北京市阳光采购方案推进势在必行,使用国产耗材会成为主流,社会药店的互联网+有可能迎来春天。
根据方案,“公开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品种、价格、数量及调整变化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发挥社会药房资源优势,探索建立医院药品社会化互联网配送服务体系。支持医疗机构制剂在农村地区调剂使用”。
DRGs将扩大到100个病种
根据方案,2017年,北京将扩大DRGs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DRGs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建立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社会办医力推PPP
2016年,出台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落实鼓励社会办医的有关政策措施。2016至2017年,推进北京安贞医院国际医院特许经营项目、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PPP试点项目建设;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疗联合体。
分级诊疗推4个病种
2016年,出台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4种病的分级诊疗指导意见和基本规范,开展以上病种的分级诊疗试点。
启动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
2016年,北京将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试点开展急诊专科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探索实施护士规范化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