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优抚医院“四举措”确保2016-2017年度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
近日,宜昌市优抚医院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启动全市2016—2017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正式启动2016-2017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
为高质量开展工作,该院制定四项措施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降低采购价格,“中标产品目录”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采购价不得高于中标价;二是统筹做好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采购、使用与库存产品清理,保障临床使用有序衔接,所有库存产品应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原采购价高出本轮中标价格的,降低至本轮中标价执行;三是在“中标产品目录”范围内采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规避或变相规避集中采购;四是在3月31日前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送宜昌市卫生科技信息中心备案。(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