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近日,省局对辖区内8家不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及不良事件报告涉及较多的企业进行了工作约谈。
约谈会上,省局药品评价中心通报了涉及不良事件报告较多的企业情况;医疗器械监管处负责人对医疗器械法规政策、监管形势、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重要性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讲解;参会企业对本企业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并就下一步加强监测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通过约谈,进一步加强了企业主动开展监测工作的责任意识,提升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水平,为强化医疗器械产品市场监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