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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115期)
发布时间:2016/02/17 信息来源:查看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115期)

上海市、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2015年医改工作进展

 

一、上海市

(一)坚持公益性质,全面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强化政府主导,整合社会资源,凸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功能,夯实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推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全市形成覆盖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位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职责的公共平台、政府提供全科医生执业的工作平台、市场资源引入的整合平台、居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平台和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政府托底责任,实现基层医疗机构无债务运行。加强以全科医师为核心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二)探索家庭医生制度试点。以家庭医生制度为核心,构建全面、连续、有针对性的慢病管理体系。其中,家庭医生以健康管理为核心,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重点加强对健康风险的管控和干预,并提供健康指标监控与治疗指导、慢性病1-2个月长处方配药等基本治疗服务。推进居民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全面铺开软签约。按照居民自愿签约服务的原则,为签约居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居民仍可自由选择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但签约后可额外享受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健康管理等服务。目前42%的常住人口已自愿签约。

(三)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调整资源布局,启动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推动部分二级医院功能转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推进委市合作,打好改革组合拳。市政府分别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解放军总后勤部共建共管在沪部属医院,强化了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实施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公立医院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全面预算管理为基础,通过关键指标控制、绩效激励约束,加强对医院运行的监管和过程控制。

(四)建设“3+3+1”信息化架构平台。实施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实现全市健康档案数据整体入库以及17个区县、600多家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初步实现全市范围的两个任何(即任何居民和医务人员,在任何联网医疗卫生机构,在满足业务规范的情况下可以调阅相关健康档案)。初步构建了医疗服务信息、公共卫生服务信息、药品使用信息等3个数据库,支持绩效评价、政府拨付资金核定、医院可分配资金核定等3项管理功能和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的“3+3+1”架构平台。

二、浙江省

(一)全面推进双下沉、两提升着眼于实现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深入推进双下沉、双提升(医学人才下沉、城市医院下沉,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率)工作,全面扩大优质资源利用效率和辐射效应。推动人才下沉,补强基层短板,15家省级医院、21家市级医院分别与69家县级医院签订5-8年的紧密型合作办医协议。强化技术管理同质,促进上下融合。加强学科建设,扩大区域效应。落实保障举措,加大考核力度。

(二)公立医院改革纵深推进。着手编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强化县域和山区、海岛等资源薄弱地区的医疗服务资源布局,严控城市大医院的盲目扩张。继续抓好控药控费,严控公立医院门急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增长。积极推动省级医院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完善公立医院投入补偿机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费用,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和信息化建设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保障公立医院建设和发展需要。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三)社会办医扶持政策不断完善。积极推动省级医院发挥示范作用,鼓励省级医院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有效供给、完成指令性任务的前提下与社会力量开展合作,和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时,稳妥推进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努力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省总床位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四)积极推进智慧医疗,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省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省级医院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总结推广诊间结算自助挂号掌上医院等创新经验,加快医疗机构就医流程信息化再造,重构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积极推进智慧医疗便民服务项目,探索改进医院传统就诊模式和费用结算方式。建立健全浙江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覆盖全省一半以上的城乡居民,预约成功率达70%以上。

三、内蒙古自治区

(一)有序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医疗资源规划布局,所有盟市都制定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采取同类合并、新建扩建、搬迁改造、转型升级等方式,加强医疗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医院建设,促进区域内医疗资源优化整合。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取消药品加成,启动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推动建立科学的运行和补偿机制。探索实施公立医院理事会制度、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总结出差别化财政补偿逐批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院长竞争性选拔等做法。

(二)积极构建分级诊疗格局。启动分级诊疗试点,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成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推行家庭责任医生签约制服务。积极推动强化京蒙对口支援,探索建立城市三级医院与旗县级医院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旗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联合体,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逐步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为进一步构建分级诊疗的就医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实施“小药箱”工程,构建牧区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结合内蒙的实际,打破旗县界限重新规划中心卫生院布局,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县乡村一体化捆绑式配送模式,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在牧区探索实施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试点,启动流动医疗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打造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新型牧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较好地解决了一些旗县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居住分散、服务可及性不足的问题。

(四)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新农合盟市级统筹,调整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12个盟市全部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积极推进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推行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等多种模式并存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提升新农合的保障绩效。全区22个旗县综合医院实行了总额预付和单病种付费改革。建立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监管信息平台,全过程实时对各级各类医院的临床路径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四、甘肃省

(一)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各级公立医院建设规模,使公立医院职能、规模和布局趋于合理。逐步健全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省财政按各县常住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完善医疗卫生单位薪酬制度,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切实抓好县医院和县中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统筹安排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全面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

(三)积极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研究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将中医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西医床位1.5倍,及时调整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落实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健康教育宣传等重点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突出中医药特色,体现健康主题,打造以精品养生宴、药膳宴、养生药酒为主的养生餐饮体系。积极推进中医保健产业发展。加大中医药健康养生宣传。推广使用智慧中医应用软件。

(四)以“四个排队”和“八个排队”为抓手,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大医务人员四排队、医疗机构八排队22项医疗服务监管制度的落实力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纠正诊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和过度医疗等行为。维护患者权益,充分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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