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聊城奥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换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9日 |
企业名称 |
许可范围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证书编号 |
聊城奥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Ⅱ类: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 |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6号高新技术创业中心626-627室 |
张振起 |
张振起 |
2016年12月09日 |
2021年12月08日 |
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1015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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