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口腔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口腔诊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因口腔诊疗活动导致的传染病的发生,保证群众就医安全,从3月24日起,市卫生监督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口腔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包括口腔医院、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综合医院、妇幼保健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内设口腔科;无证口腔“黑诊所”。
检查的内容涉及依法执业、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放射卫生防护等方面,主要包括:是否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时进行校验、是否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设备及人员配备等是否符合规定;布局、流程(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是否合理,各功能分区是否明确;医护(技)人员的执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的工作记录;是否配备空气消毒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的设备设施及消毒药品,是否按要求对工作环境及器械消毒灭菌效果进行定期监测;进入病人口腔的诊疗器械,是否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是否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预防,并做到严格执行洗手消毒制度;消毒产品是否执行进货索证检查验收制度并索证齐全;是否每季度对手卫生用水、治疗用水进行理化指标监测;医疗废物处理是否规范;口腔放射诊疗场所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计检测资料是否齐全;口腔放射诊疗场所是否设置患者防护用品;口腔放射诊疗场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对工作场所及设备性能进行检测。
专项整治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的诊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无证“黑诊所”坚决予以取缔;对问题严重的口腔诊疗机构停业整顿,问题轻微的机构限期改正,对执业规范的机构通报表扬。
整治期间,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并计入年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