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配套规章和制度,充分落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我局组织制订了《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管理制度》及《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现就上述制度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至我局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
一、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管理者代表和报告制度反馈意见”,邮箱地址:qixiechu@bjda.gov.cn。
二、传真:010-83560730。
三、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307室 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邮政编码:100053。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