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验收,以下企业符合《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内容,拟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2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7—8390913 传真:0797-8390913 通讯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路12号 邮政编码:341000 电子邮件:SPK8390913 @163.com 特此公示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