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医院动态
2012年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全省药品“三统一”基础数据月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0 信息来源:查看

2012年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全省药品“三统一”基础数据月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9/10   来源: 陕西省卫生厅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药品"三统一"工作,切实履行卫生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和药款统一结算工作的监管,现就继续做好全省药品"三统一"基础数据月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12年省政府第55次专题会议决定,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由省卫生厅调整设置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负责。卫生部门作为药品"三统一"工作成员单位,仍承担着"三统一"药品使用和药款统一结算工作的监管职能,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6月起,将原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省药品"三统一"基础数据月报工作改由省卫生厅继续承办。

  近期,部分市(区)结合各自实际,也将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调整设置到药监部门。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已调整设置的市(区)卫生局,要继续指定相应科(处)室和人员负责本市(区)药品"三统一"基础数据月报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并及时将承办科(处)室、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上报省卫生厅。

  二、2012年7月31日,全省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动员会之后,各地迅速行动,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为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省卫生厅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月报基础之上,设计下发报表,组织开展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数据月报工作。希望各市(区)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准确收集、汇总、上报数据,促进药品"三统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省卫生厅数据月报汇总工作由药政处负责,各地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和联系。

  联系人:陈存生电话/传真:029-87325321

  邮箱:yzc87325321@163.com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4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