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遏制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1、本次遴选芜湖市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是一次全面清确新目录的过程。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流程环节,严明工作纪律,将监督工作贯穿全过程,保证各医院按芜药秘〔2015〕18号文件落实本单位的药品遴选工作。
2、参加药品目录遴选的各类人员要严格遵守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工作纪律,廉洁守法,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药品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凡药品供应商在此期间到医院违规促销,有关人员私自与药品供应商接触的,一律不得进入参与药品遴选工作,有关药品也不得纳入单位基本用药遴选目录。
3、各单位供要打破常规,适当扩大参与遴选投票人员范围,吸纳临床一线人员,充分体现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参加遴选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发生领导说了算、科主任说了算,同时做好应有的保密工作,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医院纪委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注意掌握药商、药品促销人员来医院活动的动向,并及时向局纪委报告。局纪委及时与市药管中心等部门沟通,违规药商经销的品种不得进入本次遴选范围。
中共芜湖市卫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