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局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底,昆明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透明质酸钠专项行动,有效的遏制了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
为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非法销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重复发生,保障公众用械安全,近日,昆明市对美容机构销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开展巩固再提高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的重点为:医疗美容机构使用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是否从合法渠道购入、是否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医疗美容机构在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的情况;生活美容机构是否涉嫌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等。
整治同时,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认识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提高防范意识,形成社会参与,共管共治的格局,坚决遏制非法销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悄然抬头。对于检查中发现美容机构非法销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彻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处理。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