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通告〔2021〕10号
为加强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机构服务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精神,我委研究起草了《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公众意见。
反馈意见和建议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请同时将电子文档(含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至wsjkw_huangb@gd.gov.cn。联系人及电话:黄玻,020-83770112,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2021年8月3日。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