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以下简称医学生免费培养),确保2010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意见》,积极协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开展医学生免费培养的学校,并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与相关学校签署培养协议。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免费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地应当参照我部拟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参考样式)》(见附件要加强对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过程管理,认真总结经验,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本省(区、市)2010年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基本情况总结和招录情况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报送我部科教司。
四、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合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确定2011年定向单位和岗位数,提出各类医学生免费培养需求计划,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2011年培养需求情况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报送我部科教司。
五、各地要认真抓好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督促和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中的情况和问题反馈我部。
联系人:卫生部科教司刘爽、周洪敏
电话:010-68792240、68792250
传真:010-68792234
电子信箱:kjsjyc@sina.com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