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昌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方案(2018—2020年)》(洪卫医字〔2018〕36号)以及全省改善医疗服务工作观摩暨交流学习座谈会精神,强化 “人民至高无上,患者是我亲友”的服务理念,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体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关于做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2018年重点工作的通知》(赣卫办医字〔2018〕14号),现就做好我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2018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重点工作内容
在巩固已有成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创新优化服务模式的同时,各县(区)卫计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认真抓好本地本单位改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落实,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12项工作:
(一)落实探视制度,实行门禁管理。三级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500张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实行门禁系统管理和探视制。
(二)建立住院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1)统一办理入、出院结算。(2)统一调配全院床位。(3)统一预约检查检验。(4)统一提供出院带药服务。(5)统一组织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出院患者一周内电话随访率达到100%。
(三)改善候诊就诊环境,彰显人文关怀。(1)全面落实分诊导诊制度。(2)候诊区提供足够座椅。(3)推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有私密性良好、安静的诊疗环境和医患沟通场所,在关键区域和关键部门完善私密性保护设施。(4)候诊区提供网络、电视、阅读、音乐等舒缓情绪服务。
(四)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提供便捷服务。(1)实时推送就诊信息。利用信息技术为患者提供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2)推行移动支付、诊间结算、床旁或病区结算、自助缴费等便捷结算。
(五)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提高就诊效率。(1)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要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建立挂号、检查检验、就诊、住院等预约诊疗制度, 三级医院预约率不低于50%。(2)提升预约诊疗品质。三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大力推行就诊和检查检验分时段预约,力争精确到1小时以内。
(六)加强餐饮保障,满足病患需求。(1)提供送餐服务。(2)提供营养配餐和治疗饮食。(3)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七)强化卫生间管理,确保安全整洁舒适。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卫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7号)。(1)清洁卫生、整洁有序、无异味。(2)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使用正常。设置挂钩、扶手、紧急呼叫装置等。(3)手卫生设施正确配置、有效便捷。(4)保洁人员配置科学合理、满足需要。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增加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度和透明度。逐步探索建立医联体内一体化临床路径,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
(九)推广多学科诊疗,提高诊疗准确性。(1)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2)针对住院患者,探索以循证医学为依据,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3)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营养、心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
(十)落实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探索建立医务社工制度。设立医务社工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可以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开通患者服务呼叫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2)深化志愿者服务。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等,经过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
(十一)切实关爱员工,提升员工满意度。(1)精神上鼓励。组织开展“医师节”“护士节”主题活动,开展优秀医师、护士推选表彰和身边典型宣传工作,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2)工作上关心。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值班环境),提供就餐、更衣、沐浴、手术间隔期间休息等工作条件,防控和减少职业健康危险因素。
(十二)设置一站式健康服务中心。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设置一站式患者健康服务中心。(1)一站式查询。为患者提供医院信息、医务人员、价格信息、检查结果等查询服务。(2)一站式受理。受理慢性病特殊病申请、重大疾病免费救治申请、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办理。(3)一站式服务。提供导诊、咨询、盖章、票据补打、化验单速取以及各种便民服务。
二、明确工作推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委属委管医疗保健机构要在本地本单位“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工作完成时间表、任务分解和责任清单,保质保量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医疗保健机构要围绕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利用信息技术再造服务流程,提供与其诊疗保健科目相一致的、适宜的医疗服务,让“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逐步迈向“智慧医疗保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医疗保健卫生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加强建设、上下贯通,为区域医疗信息化、“进一步改善医疗保健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工作调度。我委重点监控市直医疗机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请各市直医疗机构每月25号前报送重点工作进展信息(见附件)至委医政医管处邮箱,自发文之日起,我委将每季度组织一次调度,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县(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报送辖区内二级综合医院重点工作进展信息至我委医政医管处,二级中医院重点工作进展信息报委中医药处,二级妇幼保健院重点工作进展信息报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各设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参照我委做法推进所辖医疗保健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工作落实。
联系人:医政医管处 张丽华、吴岚83986757
中医药处 谈骞83986648
妇幼健康服务处 罗盼 8398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