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码的监管应用,12月27日,德州市医保局召开加强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恳谈会。
会上,通报了全市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情况,解读了定点医药机构相关法律法规,与会人员就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指出,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是防止医保药品“串换”“回流”的有效举措,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与医保部门相向而行,履行好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这一共同责任,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码在医保领域的采集应用。一是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意识,切实增强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紧迫感、责任感,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要求,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二是要全面提升对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重视度,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强化员工守法教育和日常管理,把合规经营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三是强化自律自警,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追溯管理体系,与医保部门协同开展监管核查等工作,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市医保局规划法规和基金管理科负责人,市医保中心稽核科、信息与统计分析科负责人,各县(市、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