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减轻药械生产企业交易成本,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今年开始由区县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的集中带量采购货款结算经办工作,包括签订货款委托预付协议、货款代预付委托书,完成货款预付和收回等工作。目前,我区已经完成三批药品、两批试剂、一批医用耗材的预付款划拨,向24家配送企业划拨首期预付金共计59.62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主动向医疗机构发送收回集中带量采购预付货款的通知书,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预付货款存到医保基金支出户,在缓解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的同时,促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地落实,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助推医疗保障服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