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绍市医保〔2024〕34号),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可持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经征求市县两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及社会意见的基础上,于10月25日出台《关于公布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政策制定依据为《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绍市医保〔2024〕26号)和《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确定全市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绍市医保〔2024〕30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985元(含大病保险100元、长期护理保险9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68元(含大病保险4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317元(含大病保险60元、长期护理保险60元)。
(二)明确2025年在绍高校大学生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在绍高校大学生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含大病保险55元、长期护理保险9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30元(含大病保险22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40元(含大病保险33元、长期护理保险60元)。
解读机关: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员:王佳、王伟红
联系方式:89115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