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新审查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药监药品生产〔2020〕25号)等规定,经组织资料审查、综合评估,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滴眼剂(化药)基本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附录要求,该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7日止,共7天。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58648,0791-88158059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ypsc@mpa.jiangxi.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重新审查发证目录信息
重新审查发证目录信息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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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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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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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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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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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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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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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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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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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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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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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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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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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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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2016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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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北大道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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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6000076701255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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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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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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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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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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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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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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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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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北大道399号:滴眼剂(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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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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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